公司不交社保,怎样去投诉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和公司的社保纠纷问题,该怎么投诉解决,社保纠纷种类及解决办法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和公司的社保纠纷问题,该怎么投诉解决
  2. 一般企业员工会涉及哪些诉讼纠纷为什么
  3. 我打了15年工,厂里没帮我买社保,要是买了就要拿退休金了。有什么办法要厂里补点
  4. “社保”纠纷案件法院如何受理

和公司的社保纠纷问题,该怎么投诉解决

您好!员工与公司有社保方面的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一般设在当地人力资源局内部)申请仲裁。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纠纷仲裁是起诉的前置程序)。

一般企业员工会涉及哪些诉讼纠纷为什么

企业员工常遇到的纠纷涉及社会保险待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合同纠纷等。这些纠纷中,尤以工伤待遇纠纷为最。现在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回复。

发生以上(争议)纠纷,可以投诉解决,程序性的方式就是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

一、社会保险待遇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此所谓"五险",这些制度的设置旨在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五险中,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另外“三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

发生用人单位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主要通过行政程序解决。

(一)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二)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即,工伤保险待遇。

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报酬纠纷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四、劳动保护纠纷

主要包括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劳动合同纠纷

是指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六、关于经济补偿费的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打了15年工,厂里没帮我买社保,要是买了就要拿退休金了。有什么办法要厂里补点

打了15年工,厂里沒有帮你买社保,要是买了就要拿退休金了,有什么办法要厂里补点?从你提问来看,我分析是不是这样的?第一,15年来你都是在同一个工厂打工;第二,你即将到达退休年龄,也就是说你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第三,你现在仍然在该工厂工作。是这样的吗?如果我的以上分析没有错,那么我来告诉你怎样才能让工厂为你补缴15年的社保,达到退休年龄时顺利办理退休并拿到养老金。

首先你应当知道,1994年7月8日,我国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于1995年1月1日实施,根据巜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010年10月28日,我国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的反映的情况看,打工15年,应该是2005年到该工厂打工的,即是在《劳动法》颁布10年之后,你的问题在劳动法调整范围。15年来,单位沒有为你办理社保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单位违法侵害你合法权益,并且还在持续侵害之中。

明确了以上情况,那么我告诉你接下来怎么办了。

1、你私下了解一下工厂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看有多少人办理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是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没有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如果还有其他人没有办理的,你可联系其他人一起,没有其他人的情况下,先找工厂分管人事劳资的领导,讲明你何时在本厂参加工作,从事何工种,现在的真实年龄,要求工厂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巜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的规定,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并补缴该厂工作以来的社会保险费。建议你用书面形式向工厂提出来,要求工厂15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2、工厂收到你的书面要求后,可能会出现这几种情况:一是很爽快地答复了你并立即着手为你办理完毕社保,这种情况皆大欢喜;二是口头答复为你办,而实际是拖着不办;三是根本不答复你,或者可能会威胁要开除你,叫你走人。这些,你应有思想准备。为防止出现第二、三种情况,教你一招:自已查找一下在本厂工作的证据,包括历年来的劳动合同、工装、工牌、工资卡或者工资条,请同事给你出书证等等,为下一步进入法律程序提前作准备。

3、出现第二、三种情况时,毫不犹豫,立即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交举报投诉材料,请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责令该工厂为你办理社会保险,补缴在该工厂工作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你的举报投诉后,将依法调查核实情况,下达整改指令书,由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只有这样,你达到退休年龄时,才能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

但是有两点要提醒你:第一点,根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社会保险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至于个人缴纳多少,要具体在补缴时算帐后才知道;第二点,你举报投诉单位,他会不高兴的,可能会叫你走人或者做出其他决定来,这一点你要有思想准备,不过不要紧,届时你一方面可继续要求补办社保,另一方面还可要求经济补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和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社保”纠纷案件法院如何受理

一、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研[2011]31号)中载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另,建议你院可结合本案向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针对当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社会保险引发争议所涉及的保险费征缴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妥善处理类似问题,依法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征缴社会保险费是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能,国家已通过法律的形式授权其征缴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行政法规赋予了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专属管理权、监察权和处罚权,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

当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然后由劳动行政部门依照下列步骤进行处理:

(1)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3)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可以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5)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劳动者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起诉用人单位的,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韩先林与通化巨源国内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2018)吉民申1304号]中认为:“人民法院受理社会保险金的范围仅限于同时满足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为劳动者补办社会保险补缴手续和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三个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定的义务。用人单位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因用人单位未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遭受损失的,用人单位应予赔偿。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聂喜枝养老保险待遇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17)鄂民申290号]中认为:“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如因不能补办致使劳动者无法领取退休金等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据此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此种情形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何认定“社保经办机构不能补办社保手续”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三、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应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在严炎、沈阳红梅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1125号]中认为:“严炎诉请红梅集团补缴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四种社会保险,并非关于用人单位是否已为严炎办理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社保账户产生的争议,且用人单位已缴纳部分社保金。严炎关于补缴社会保险金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所规定的情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方宗先方文婷等与重庆市忠县石宝航运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2017)渝民再61号]中认为:“以上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只有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因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法院才受理,但本案用人单位石宝公司已为方进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方进的亲属已经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故本案不属于前述法律规定的情形。”

所以说,法院是否受理“社保”案件,关键是看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缴纳了,法院就不能受理了。

综上所述,“社保”案件受理的问题,可以这样梳理出来:

(1)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由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劳动者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起诉用人单位的,法院应予受理。

(3)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缴纳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不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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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公司的社保纠纷问题,该怎么投诉解决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怎样投诉公司不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