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法规

主标题:谁主张谁举证?

副标题:关于证据收集与使用的法律原则

在我国,证据收集与使用是诉讼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主张谁举证,如何收集证据,以及证据的作用是什么?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主张谁举证?

法律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主张谁举证,由谁举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但总体而言,主张谁举证,就是由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方需要提出证据证明原告方的主张不成立,或者原告方没有提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

具体操作: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具体来说,证据的收集与使用需要遵守法律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但并非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这个原则。例如,在行政诉讼中,就由被告方负责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在刑事诉讼中,公诉机关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而被告人则需要提出反驳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或者有罪。

举证责任:由被告方承担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被告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原告方的主张不成立。如果被告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证据,法院也不会采取强制措施。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方同样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如果被告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证据,相对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供证据。当事人不提供证据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机关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被告方对被告人无罪的举证责任。”

二、关于证据收集与使用的法律原则

在证据收集与使用过程中,还需要遵守一些法律原则。首先,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也就是说,证据的可靠性是判断案件事实的关键。其次,证据应当充分,避免过于主观或者片面。最后,证据应当合法,符合法定程序。

具体操作: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

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就是要避免虚假证据的产生。为此,在证据收集与使用过程中,应当尽可能避免使用虚假或者伪造的证据。

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就是要避免证据的瑕疵或者缺陷。为此,在证据收集与使用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的充分性。

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就是要避免证据在收集和使用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为此,在证据收集与使用过程中,应当尽可能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

举证责任:由被告方承担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被告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原告方的主张不成立。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方同样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供证据。当事人不提供证据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方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方不提供证据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程序的,被诉行政行为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确认该行政行为合法或者有效的根据。”

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