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食品管理卫生防护技术规范

互联网 冷知识 2023-08-24 03:55:51 -
强制性国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出台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冷链食品管理卫生防护技术规范,冷链疫情防护知识培训内容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冷链食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2. 冷链食品管理一单三证是什么
  3. 取消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检测冷链装卸人员还需要做防护措施吗
  4. 冷链食品管理卫生防护技术规范

冷链食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食堂如购进进口冷藏冷冻食品的,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许可证、食品同批次海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还应索取货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二、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堂采购人员应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详细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批号、进货日期、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三、加强环境卫生防护安排专人对冷链食品储存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清洁消毒,加强室内环境通风,密闭区域要正确使用空调等机械通风。

四、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建立食堂人员健康码和健康台账,因病缺勤人员应主动报备缺勤原因和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食堂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迅速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组。

五、接触冷链食品的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外科医用口罩、手套和工作服,根据岗位需要穿戴相应的围裙、胶靴等,做好个人防护。

冷链食品管理一单三证是什么

为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查验《货物清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口岸进口冷链食品的消毒记录证明》或《XX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简称“冷链三证”),也要扫码查验相关证明。如果没有做到这四大条件,进口冷链食品是不能上市销售的,没有检验检疫证明不能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不能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冷链食品溯源码”不得上市销售。同时,所有进口冷链食品,都要经过一审、二录、三扫码的流程,之后才能上市销售。

取消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检测冷链装卸人员还需要做防护措施吗

需要,第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具备条件的,应在企业厂区入口外设置冷链食品入厂预检区,预检区应方便工作,并设置明显的文字标识、标线及围档。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在厂区入口设置查验岗位,专人从事冷链食品入厂查验的相关工作。该岗位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一次性医用口罩、胶手套等,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和面屏。

第三条进口冷链食品应查验“三证一报告”(即:道路运输证、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和“川冷链”平台追溯信息。无“三证一报告”的,一律不得入厂,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处置。企业不得采购无“川冷链”平台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及随行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登记运输车辆驾驶员身份证、联系电话,到达时间等信息。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及随行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

第四条冷链食品应查验供货方生产经营许可、资质,产品合格证,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入厂。登记运输车辆驾驶员身份证、联系电话,到达时间等信息;督促完善“川冷链”平台追溯信息。

第五条进口冷链食品(冷链食品)装卸作业人员应落实戴口罩、体温监测,作业时戴胶手套等个人防护措施。货物入库完毕后,应对工作衣物消毒、注意手卫生。

第六条企业应如实登记相关查验信息,并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对登记不准确、不完整的信息,应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

冷链食品管理卫生防护技术规范

第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具备条件的,应在企业厂区入口外设置冷链食品入厂预检区,预检区应方便工作,并设置明显的文字标识、标线及围档。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在厂区入口设置查验岗位,专人从事冷链食品入厂查验的相关工作。该岗位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一次性医用口罩、胶手套等,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和面屏。

第三条进口冷链食品应查验“三证一报告”(即:道路运输证、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和“川冷链”平台追溯信息。无“三证一报告”的,一律不得入厂,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处置。企业不得采购无“川冷链”平台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及随行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登记运输车辆驾驶员身份证、联系电话,到达时间等信息。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及随行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

第四条冷链食品应查验供货方生产经营许可、资质,产品合格证,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入厂。登记运输车辆驾驶员身份证、联系电话,到达时间等信息;督促完善“川冷链”平台追溯信息。

第五条进口冷链食品(冷链食品)装卸作业人员应落实戴口罩、体温监测,作业时戴胶手套等个人防护措施。货物入库完毕后,应对工作衣物消毒、注意手卫生。

第六条企业应如实登记相关查验信息,并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对登记不准确、不完整的信息,应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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