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你认为如何解决大龄剩女的问题比较好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你认为如何解决大龄剩女的问题比较好以及古代剩女的解决办法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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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如何解决大龄剩女的问题比较好
大龄女青年多数为家庭条件比较好,择偶眼光比较高,收入比较多的非公务员、非国企的女子。她们北上南下或打工或经商自我感觉小有成就,把年轮过多的消耗在了证书和挣钱上。以各种原因和借口,屡推相亲见面。及至过了30岁,忽然发现备选男士多为大龄者时,彼此都抱着"宁缺勿滥"的择偶心态。千里姻缘一线牵。如果各位实在挑选不出合适的对像,建议到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去,凭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登记一下(仅限30岁及以上年龄)。填表:姓名、性别、年龄、身高、籍贯、住址、工作情况、居住情况、经济情况、像片、身份证号码。择偶范围、择偶标准、越详细越好,最好不要超出本地级市范围。填写完毕交(婚姻)登记处存档于网,大龄青年凭登记身份证方可询问,登记处要严格保护隐私。若配对成功,登记处还要在买房和生育方面出具证明,让她们享受一些银行低息贷款。(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古代有剩女的概念吗她们的生活怎么样
“剩女”已经是很常见的词了,大多人都知道它的意思,它是指已经过了社会一般所认为的适婚年龄,但是仍然未结婚的女性,广义上是指27岁以上的单身女性。
“剩女”往往会受到家人的逼婚,还有来自恋爱朋友的秀恩爱“打击”,一到逢年过节最怕的就是家中老辈的唠叨:“找对象了没呀?这么大了赶紧找啊!”防不胜防。但是如果生活在古代呢?
迟迟不结婚那可是违法犯罪,最严重的甚至可能把牢底坐穿。
古时女子出嫁一般在13~20岁之间
当代的法定婚龄为:男方:22周岁,女方:20周岁。
古代法定婚龄不一
《周礼.地官.媒氏》规定:“男不超过三十而娶,女不超过二十而嫁。”
据不完全统计,历代婚龄如下:
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宋朱熹《家礼》:男十六,女十四。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为什么古代要这么早婚呢?
古代人的寿命相对较短,各方面条件都很落后,医学也不发达,很多在现在可以轻易治好的病,在古代会夺去人的性命。出生率高死亡率也高,控制人口变成了最重要的事,在当时控制人口最好的办法就是结婚。人口多就意味着可以开垦更多的土地。
一个王朝是否强大兴盛,人口是非常重要的衡量标准,人多就意味着更多的后勤实力和战争资本。统治者为增殖人口,多征赋算,会下令民间早婚。此外,民间从增添家庭劳力、保证财产后继有人等因素考虑,也普遍实行早婚。
古代女子社会地位很低,在不发达的年代,百姓主要靠耕作生活,家中以男人为中心,生了女儿把她早早嫁出去也为减轻家中的负担。生孩子这件事正因为男性做不到,所以在古代,女性的能力标准就是靠生孩子来衡量,尤其在皇宫中,越能生孩子的妃子越能得到皇上的宠幸。
要罚款!
《汉书·惠帝纪》记载,公元前189年,刘盈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每年将被罚款“五算”。
要处罚!
勾践规定: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意思就是说,女子到了17岁、男子20岁,还不结婚,就要处罚父母了.....
不仅强制早婚,也鼓励生育:
据《国语·越语》所记越国当时对孕妇实行“公费医疗保险”,女人生产时通知政府,大夫很快便会赶到家里助产。如果生的是男子,奖励两壶好酒,一条狗;如果生的是女子,奖品是两壶好酒,一头小猪;如果是双胞胎,政府安排免费保姆;如果是三胞胎,政府安排免费奶妈。
要连坐!
《宋书·周朗传》记载:
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南北朝时期,如果女子适龄还不出嫁,家人要一起坐牢....
直接安排!
《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公元273年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就是说,女子到了17岁,还没有嫁人,地方官府有权利为她指配丈夫,二选择的人选,往往是给要戌边的壮年....
为了催婚,古人也是煞费苦心!现在的我们是幸运的,不必依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以自由挑选自己的未来的另一半,这样一想是不是觉得幸福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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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剩女是要罚款的吗法律有规定吗
是的,上了十五六岁就该嫁人,不嫁犯法的。
不光是女子上了年龄不嫁人要受罚,男子上了年龄不婚娶一样犯法。
各个朝代对到了法定年龄不成婚的,都有明文规定的处罚。
而每个朝代都有对大龄不嫁的处罚,只是稍有不同而己,反正到年龄不嫁,就犯法了,都要父母来受罚,所以到年龄不是逼婚那么简单,而是强迫嫁娶!
在西周时期就有明文规定:
男子二十岁及冠后就可以做人的配偶,娶妻生子了,女子十五岁就要许亲,二十岁之前不可以不成亲。
春秋时越国的罪罚是
“女子年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西汉诏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就是不嫁,好吧!多交五倍的税,比现代某些国家的单身税还猛。
西晋更绝,法律规定“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也就是说,女长到17岁,父母不嫁,国家包办!
就是不嫁人的,国家出面强配,这条猛如虎,看谁还敢单身汪。
而且那时的女性,只有嫁人了!
但是从汉朝佛教进入中国起,到东西晋南北朝后,道教佛教盛起,女子不想嫁人,有个好途径,出家当尼姑和道姑。
唐朝的几个公主著名的女诗人们都道姑,有些当了道人不被家庭束缚,还可样照样跟/各种男人们来往,还争风吃醋的杀人。
赠邻女/寄李亿员外
鱼玄机(唐)
羞日遮罗袖,愁春懒起妆。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
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
此多愁善感恨嫁的作者就是女道士,后来还争风吃醋杀了自己的贴身丫鬟,被处死。
唐朝玉真公主,后入道,号上清玄都大洞三景师!
她可没有缁衣顿改昔年妆”,过青灯黄卷下的日子的觉悟,感情生活两性关系一直丰富。和李白王维等明目张胆的来往,还推荐兰颜知己们为官。
从唐开始后,只要政府一扫黄打黑,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立马出家,活照样干,历来被一窝端的案例太多了!
所以想当剩女的话就出家吧!
城市中大龄剩女越来越多,她们该怎么办
这是她们自己的事,她们也是共和国的公民,是我们的姐妹。她们也很爱工作,爱生活,爱着自己美丽的家园。她们之中也有很多掌握着高技术,具备高学历,甚至是更高智商的人士在里面。至于为什么成为被人称为的所谓“剩女”,绝对都有各自不同的合理原因。具体到将来怎么办?这点,我不可以任意评说。凭着她们的聪明才智,完全可以与时俱进,掌握好自己的命运。我想,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情况下,不违心的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也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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