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29个全国土地日 专家学者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势在必行

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节约集约用地专家建议书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低效用地整改措施及建议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节约集约用地专家建议书和低效用地整改措施及建议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实施方案
  2. 低效用地整改措施及建议
  3. 产业振兴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4. 初中学生会建议建议书

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实施方案

2021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7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等五部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用水管理

第三章农业节水

第四章工业节水

第五章城镇节水

第六章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

第七章激励保障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节约用水,是指通过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降低水资源消耗和损失,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的活动。

第三条节约用水工作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遵循统筹规划、科学配置,总量控制、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依法管水,节约用水,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履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节约用水政策体系,加大节约用水投入,完善节约用水协调工作机制,统筹解决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节约用水工作应当纳入市、县级人民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约谈、问责等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本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工作。

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管理范围内的节约用水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管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节约用水重大项目建设。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大城市再生水利用力度。

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推广先进工业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

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节约用水工作,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先进农业节水技术。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推进节约用水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省情水情宣传教育,将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大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宣传节约用水法律法规、普及节约用水知识,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护水行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风尚和自觉行动。

第七条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宣传推广节约用水先进典型。

国家机关、学校、社区、宾馆、商场、医院、公园、文化场馆、车站、机场等公共机构和场所,应当设置节约用水宣传标语、标志牌等,宣传节约用水知识。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节水制度,在推进节约用水工作中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举报浪费水资源的行为。

对节约用水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标国际先进节水标准,建立健全深度节水控水指标体系,推进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建设节水型标杆城市。

各设区的市、县(市、区)积极推进高标准节水型城市创建,建设节水型社会。

第二章用水管理

第十一条省、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人口规模,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

建立健全用水总量与分类管理指标控制制度和激励处罚机制,完善水资源税征收机制和水价体系。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各类水源和各行业用水需求,优化水资源配置,建立多种水源联合调度机制,科学利用水库调蓄功能,用足用好外调水,合理利用当地地表水,鼓励利用非常规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确需开采地下水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逐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在引江和引黄受水区及地表水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不得批准开采地下水,有序关闭现有取水井。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节约用水规划以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状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节约用水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节约用水规划应当包括水资源状况评价、节约用水潜力分析以及节约用水目标、任务、措施、效果考核等内容。

第十四条本省实行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省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各设区的市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并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各行政区域用水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应当达到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区域用水效率控制指标。

对用水总量或者地下水开采量接近控制指标的行政区域,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水;达到或者超过控制指标的行政区域,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水。

用水效率未达标的行政区域,相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采取措施达标。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水资源承载能力地区类别,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水资源超载地区,应当制定并实施用水总量削减方案。

第十七条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开展水资源论证,并将节水评价作为重要内容。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经开展水资源论证的,可以不再单独进行节水评价。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人应当按照水资源论证报告确定的内容,建设取水工程和设施,落实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措施,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取水许可机关可以对项目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用水量分别进行核定。

第十九条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单位和公共供水范围内达到国家规定取水量的用水单位(以下统称计划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单位,由所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用水计划。

公共供水范围内达到国家规定取水量的用水单位,由所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下达用水计划。

第二十条计划用水单位应当保证用水、节水设施正常运行,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向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用水情况并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用水量超出下达年度用水计划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计划用水单位进行水平衡测试,查找超量原因,制定节约用水方案和措施。

第二十一条公共供水企业应当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计划用水单位管理工作,向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企业供水情况及其供水范围内的用水单位用水情况。

公共供水企业应当逐步将用水管控平台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平台对接。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监督管理。

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水资源的科学和精细管理。

第二十三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等领域的节水地方标准、节水载体建设和评价标准。

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可以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团体节水标准。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节水标准。

第二十四条省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业用水定额,经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用水定额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未制定或者严于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用水定额,并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用水定额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变化和产品技术进步等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用水单位超过用水定额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其实施节水改造,并实行超定额用水价格差异化制度和惩处措施。

第二十五条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技术标准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加强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有两类以上不同水源、不同用途用水的,应当分别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实施分类分级计量。积极推进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

农业取用水计量设施由农业灌溉设施管护主体负责安装和维护。暂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可以采用以电折水等替代方式进行计量。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应当实施取水计量。

工业、生活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应当按规定安装符合规定的在线计量监测设备,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测设备联网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二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应当将项目节水设施建设相关审批信息推送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开展咨询、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活动时,应当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要求。已建成的节水设施不得擅自停止使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节水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明确行政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水许可水量。探索流域内、地区间、行业间、用水单位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

对用水总量达到或者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水量分配指标的地区,可以通过水权交易调节优化用水需求。

第三章农业节水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各地水资源条件,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农业节水种植技术和节水耐旱作物品种,扩大节水耐旱作物种植比例。

第二十九条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实施轮作休耕、旱作雨养,适度退减灌溉面积。严格限制开采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改善灌溉条件,提高灌溉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灌区。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推广农艺节水和工程节水,加强农田节水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喷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渠道防渗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保护性耕作和深度保墒储墒等节水技术措施。加强农田土壤墒情监测,推进测墒灌溉。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实施规模畜禽养殖场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型养殖方式,采用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等技术和工艺。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基层节水服务体系,培育专业化托管服务组织,创新节水服务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参与农业节水服务。

第四章工业节水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限制新增高耗水企业和项目,逐步减少现有高耗水企业和项目,有效利用再生水资源。

第三十五条新建园区,应当统筹供水、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已建成的园区,应当逐步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强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第三十六条工业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用水管理,建立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回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技术和工艺,建设节水型企业。鼓励工业企业设立水务经理,加强用水管理。

第三十七条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用水产品和设备。禁止使用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节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

对采用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节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

第三十八条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和以水为主要原料的饮料生产企业,应当采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原料水的利用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尾水应当回收利用。

第五章城镇节水

第三十九条公共供水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制水技术,减少制水水量损耗。加强对供水、节水和自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开展取水、输配水水量检测,定期进行管网巡查,发现漏损及时维修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超过国家规定漏损率的,漏损水量不得计入供水企业合理损耗水量。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推广绿色建筑,推动建筑节约用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逐步完善滞、渗、蓄、净、用、排等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节水器具,采用列入国家鼓励使用目录的节水产品和设备。

第四十一条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宾馆、文化场馆、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机场等公共机构和场所应当建立完善节约用水管理制度,使用节水产品,配备完善的取用水计量设施,加强日常用水管理。

第四十二条鼓励居民使用节水器具,倡导节水型生活方式。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社区公共用水场所节水器具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推动城乡居民家庭节水,鼓励养成节水型生活方式,循环利用生活用水,创建绿色节水家庭。

第四十三条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场、洗涤等高耗水服务业应当采取节水措施,配备完善的节水和循环用水技术、工艺和设备。

第四十四条城市园林绿化应当树立生态节水理念,选用耐旱型树木、花草,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城市绿化不得利用地下水。

禁止使用地下水建造人造水景观。

第四十五条城镇园林、环卫部门和公共消防给水设施产权人,应当加强给水设施管理,防止跑水漏水或者取水作他用。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生活用水设施改造,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推进计量收费。

第六章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再生水、微咸水、海水、雨水、矿坑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组织编制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规划,明确非常规水源用水需求、配置领域、配置量、供水能力和设施布局。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标准,加强污水资源利用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第四十九条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因地制宜规划布局再生水利用设施,有序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市政管网未覆盖的城区,可以采用分散式、小型化的处理回用设施对住宅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生活污水进行达标处理,实现就近回收循环利用。

第五十条建筑面积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规模的宾馆、办公楼、住宅小区、学校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同时建设污水处理和利用设施,已通车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确保污水处理和利用设施正常运行,充分收集、处理并利用污水资源。

第五十一条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等高耗水行业以及建设项目,应当充分利用再生水。未充分利用的,应当相应核减其取水许可量。

园林绿化、城市道路喷洒、洗车等行业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再生水取水口,为其取用再生水提供便利。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乡镇区域位置和人口密集度,采用区域统筹、联合共建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站,对农村污水进行集中处理与利用。对不具备污水集中处理利用条件的农村,应当采取措施实现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第五十三条鼓励微咸水分布区在农业、工业和生态等领域,因地制宜开发、科学利用微咸水。

第五十四条鼓励沿海地区进行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节约淡水资源。沿海城市可以将海水淡化水作为市政新增供水及应急备用重要水源。

第五十五条新建城市基础设施、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实行雨污分流,提高雨水收集利用率。

城市和老旧小区改造应当将雨污分流纳入改造内容。

第五十六条鼓励煤炭矿区及周边工业企业建设矿坑水净化和利用设施,促进矿坑水利用。

第七章激励保障

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财政相关资金,重点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节水标准制定修订、节水宣传教育等。

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第五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符合条件的节水载体建设、计量设施安装、节水器具使用、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项目予以支持激励。

第五十九条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第六十条鼓励开展节水技术和产品研发,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适用设备研发,促进节水科技成果转化。

第六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完善分类定价、差别水价、阶梯水价等水价机制,实行水价动态调整,促进和引导全社会节约用水。

第六十二条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对具备条件的建制镇推行阶梯水价制度。

各阶梯水量标准应当依据用水定额和水资源稀缺程度合理确定,执行不同的水价标准。第一阶梯水量应当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阶梯水量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阶梯水量充分体现水资源稀缺程度,有效抑制水资源浪费。

第六十三条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内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用水定额标准,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形成的收入,应当用于管网和计量设施改造、节水产品推广、水质提升以及企业节水技术改造等,并可以对节水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奖励。

第六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研究制定鼓励合同节水管理的相关政策,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公共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第六十五条用水产品的生产者可以自愿委托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进行节水产品认证,取得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使用节水产品认证标志。

通过节水产品认证的产品和设备,优先列入政府采购名录。

第六十六条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水效标识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对列入水效标识管理产品目录的产品依法进行水效标识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验证管理,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同级发展改革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节约用水信用管理制度,对失信的用水单位和个人依法实行联合惩戒。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节约用水监督管理职责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予以约谈,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编制用水年度计划和开展节水行动的;

(二)超过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的;

(三)未完成地下水采补平衡任务的;

(四)引江和引黄受水区及地表水能够满足用水需求而未按规定关闭取水井的;

(五)治理超采不力造成地下水位不升反降的;

(六)未按规定完成农业节水任务的。

第七十条对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开采地下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对已开凿的取水井责令限期封闭;逾期不封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开凿取水井取水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开凿取水井取水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在其他区域开凿取水井取水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工业、农业、服务业等用水单位超过用水定额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核减其用水计划。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计划用水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申报年度计划用水量的;

(二)未取得用水计划擅自取用水的;

(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一)未按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或者监测设备的,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取用水计量设施或者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的,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在线计量监测设备未按要求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测设备联网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予以处罚:

(一)项目建设单位未落实建设节水设施要求的,或者建设项目擅自停用节水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或者应当利用再生水而未利用的,计划用水单位未开展水平衡测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五条对发现的水资源浪费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造成水资源浪费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第七十六条凡造成水污染和水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章附则

第七十八条本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低效用地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加大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从全局和长远看,通过低效用地整治腾出更多的土地空间,推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但在整治过程中存在认定标准单一,有一刀切的现象。企业、乡镇、部门或多或少存在不同的想法,认为把低效的企业整治了,新的优质企业没有更好的成长,得不偿失。因此政府层面需要加大对低效用地政策的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低效用地整治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获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二、建立低效用地整治数字化系统。运用数字化手段,建立低效用地整治数字化平台。根据低效用地排摸情况,制作全市低效用地数字地图,建立低效用地数据库,直观展示低效用地企业分布状况,为全市低效用地盘活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同时对低效用地整治业务进行再梳理,对制度、流程等进行重塑重构,提高整治效率,实现闭环管理。

三、完善优化低效用地认定标准。一方面从“高耗”与“低效”两个维度开展低效用地的认定,对能源消耗大的企业可适当提高亩均税收的标准,在盘活用地的同时盘活能耗。另一方面要根据实际情况,从政府需求、老百姓需要等方面综合评判,不搞一刀切,最大限度的保证就业需求及当地经济发展。如对水亭、黄店等以发展生态农业为主乡镇,在没有好项目替代的情况下,对纳入整治的企业暂不出清,满足当地部分群众的就业需求,补充老百姓的收入。

四、统筹使用保障资金。根据实际需要,突出重点整治对象,减少整治资金的积压。同时,各部门靠前担当服务,优化出让流程,建议对低效用地收回再出让实行限时办结制,以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

五、建立推整治与保生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整治过程中,还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被整治企业的去向问题。有些企业虽然产出效益较低,但解决了部分群众就业,在整治的同时想方设法解决企业的生产用地,但目前小微园出售出租价格都较高,不利于企业的培育。二是考虑产业链配套企业。对为兰溪主导产业的配套的小企业,要结合产业链的需求进行综合考虑,尽量不影响产业配套。

产业振兴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乡村产业振兴存在的问题:传统的生产方式竞争力较弱,乡村产业发展缺乏相关资源,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滞后,乡村产业发展机制不完善,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

二是建议:想要做好乡村产业振兴,关键在于提升短板、对症治疗。乡村文明是乡村产业振兴之基,实现乡村文明要保护传承乡村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纯朴民风,全力推动乡风文明,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充分挖掘乡村特色地域文化资源,通过改造和创新,形成有市场竞争的乡村产业体系。要推动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大力发展采摘、观光、民宿等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建设体系。

初中学生会建议建议书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们珍惜、节约资源时喊的一个口号。可是,又该怎样才能真正做到节约资源呢?为什么要大力推荐节约呢?下面请听听我的心声吧!先说水资源。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平方米左右,居世界第六位,人均占水量为2100多立方米,只占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属于缺水国家,全国600多座城市中就有400多座缺水。特别是西部地区缺水非常严重,一些山区地方连人、畜饮水都非常困难。我国的用水面临着严峻的问题,所以我们要珍惜水资源,节约用水。比如:用完水后,要拧紧水龙头,以免造成“一江清水向东流”的浪费现象,如果发现水龙头坏了,要及时修理,避免损失大量的水,大家也别小看废弃的电池,因为一粒纽扣电池会污染600吨的水,如果你把它扔到水里,水将无法饮用。我们应该把电池收集起来,送往回收站,这样既可以避免污染水源,又使电池得到回收,一举两得。大家不能只是口头说说而已,要行动起来呀!不仅仅要节约用水,还要节省森林资源。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森林覆盖率只有18.21%,相当于世界森林平均覆盖率的61.52%;全国人均森林面积和人均森林蓄积分别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和六分之一。森林质量不高,平均每公顷蓄积量只有84.73立方米,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84.86%。这就是森林资源向我们发出的警报!我们要节约利用森林资源,首先,不能乱扔稿纸,也不拿没写过的纸张折飞机之类的小工艺品,更不要乱砍乱伐,任意践踏花草树木,要植树造林,爱护花草树木;不使用一次性的东西,如纸杯、木块等等。在学校,我们要建立“绿色银行”,捡起以前丢弃的纸屑、小手帕等。外出就餐时,自带勺子、筷子。同学们,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节约利用我们有限的森林资源。我们生活中到处都离不开电。电,给我们带来各种便利,但是我们要节约用电,因为电几乎是由烧标准煤产生的,而在我国储藏的煤只够开采100年了!大家想想,100年以后,我们的子孙后代该怎么办呢?所以,我们要节约用电。首先,从自我做起,我牢记“人来灯开,人走灯灭”,盛夏时节,开空调时,不要把温度调得太低,适合就可以了。平时的照明灯,尽可能用节能灯,因为普通灯泡把大量的电能转化为了热量,只有小数转为光线,而节能灯把电能几乎转化为了光明。“珍惜资源,崇尚节约”,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为了我们的明天更美好,请快快行动起来吧!“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是地球母亲,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又一个美丽的春天。4月22日,当第37个“世界地球日”踏着春天的舞步来到我们身边的时候,我们不能不想一想:我们应该如何善待地球母亲,应该怎样珍惜地球母亲赐予我们的万里春光。善待地球--珍惜资源,持续发展,是这个春天的主旋律。但是,当前在我国,无论土地资源还是矿产资源,其保护、利用和永续利用的形势,都不容我们乐观。我们不得不问一问:地球的春天,是永远的吗?尽管我们实行的是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可在一些地方,乱占乱用农地和基本农田的事,还时不时地发生;我们大大小小的城市,由钢筋混凝土铺就的“大饼”,仍在一个劲儿地向四面八方扩张,吞噬着周围的万顷粮田……尽管矿产资源供给已经成了经济快速发展的制约瓶颈,可在一些地方,以浪费和破坏资源为标志的无证小矿山,仍在不停地乱采滥挖;即使在大矿山,“吃一半扔一半”的粗放开采方式也还在继续;乱堆乱放的尾矿,不但使本来可以利用的矿产资源惨遭抛弃,还可能在雨季形成泥石流,变为摧毁田地、庄稼和百姓生命财产的杀手;矿山采空区的地面塌陷和地裂缝,不但使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也威胁着他们的居住安全;我们本是世界上最缺水的国家,可生产和生活用水还在被随意地挥霍着,珍贵的地下水被过量开采或者污染着;我们的能源已经十分短缺了,可雨后春笋般新建住房的粗放供暖,仍在浪费着油和煤炭资源……在土地、矿产资源供求全面紧张的今天,我们必须改变国土资源利用粗放、效率低下、浪费严重的现状。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要求我们在战略机遇与矛盾凸显并存的关键时期,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广阔的世界眼光,准确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了建设节约型社会,“十一五”期间国家立下了几个必须达到的约束性硬指标:耕地保有量保持1.2亿公顷,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预期性)。现在,各级政府和企业正在为实现这些目标努力,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为实现这些目标努力。资源短缺、能源危机就在我们身边,“电荒”、“油荒”、“煤荒”、“水荒”等等,正无时不刻在困扰着我们。珍惜资源靠你我他。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使我们摆脱快速发展中的资源困境,走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珍惜资源,保护资源,节约资源,人人有责。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珍惜地球母亲赐予我们的一切自然资源,使我们的家园年年春光灿烂……相关报道:云南整顿矿产资源开发初步遏制"六乱"蔓延势头记者日前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自去年9月以来启动的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实效,初步遏制了乱占、乱采、乱卖、乱批、乱收、乱管“六乱”蔓延的势头。据介绍,通过对违法违规开采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和处理,全省共清理出无证非法采矿行为2240起,越层越界开采110起,责令停产整顿588个,取缔非法采矿点2545个,追缴矿产资源补偿费11.8万元,处以罚款278万元,没收矿产品1.5万吨,注销和吊销采矿许可证89个,给予行政处罚1661人,追究刑事责任67人,严厉打击了乱挖滥采、破坏环境、无证非法采矿行为。通过全面核实证照,全省现设置有效探矿权2824个,登记总面积6.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6.5%。各州、市、县政府通过组织联合执法,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徇私舞弊、失职渎职、公职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办矿的行为进行了初步清查。到目前为止,共查出41人涉嫌参与办矿、入股分红。针对去年出现的矿产勘查“虚热”现象,有关方面按照“六条原则”和“十个不批”的办法,组织力量,进行集中甄别处理,迄今已处理发证近千件。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资源消耗40年内翻一番4月19日上午世界自然基金会(WFF)公布了《亚太区2005生态足迹与自然财富报告》。报告显示亚太区人民耗损资源的速度接近该地区自然资源复原速度的两倍。从1961年到2001年,中国人均生态足迹的增长几乎超出了原来的一倍。这也就意味着中国消耗的资源在40年中翻了一番。报告的发布者表示,尽管如此,中国的国家生态足迹却比较稳定。今天我们为什么要节约?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习惯了大白天办公室里灯火通明,习惯了居室中空调大开四季如春,习惯了洗碗时的长流水,复印机旁的废纸张……还有,习惯了这一切方便舒适背后的大手大脚、随心所欲。因此,当国务院提出2004年到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当隔膜已久的“节约”二字不断重复于我们的耳边时,一些人觉得“不习惯”。有人说,节约是生产力低下的自然经济时代的产物,在物质丰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重提节约是否不合时宜?有人说消费是生产的牵引机,是现代化列车不可缺少的车轮,倡导向节约型社会转型是否守旧落伍?今天,我们为什么还要节约?不加节制的资源浪费撼动生存根基节约与浪费是相对的,今天我们重提节约,是因为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浪费正在撼动我们赖以生存的根基。我们是世界上最缺水的国家之一,人均水资源不到平均数的1/4,600多个城市里有400多个供水不足,但我们珍惜水了吗?农业是水资源的用水大户,也是水资源的浪费大户。在我国,“土渠输水、大水漫灌”的农业灌溉方式仍在普遍沿用,灌溉用水的一半在输水过程中就渗漏了,利用率仅为40%左右,不足发达国家的一半水平。因为现有用水设施技术落后,目前我国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为103立方米、美国是8立方米、日本只有6立方米;我们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仅为55%左右,而发达国家平均为75%-85%。生活中人们对水资源的浪费同样肆无忌惮。实验表明,一个水龙头如果一秒钟漏滴一滴水,一年便滴掉360吨水,而我国多数城市输配水管网和用水器具的漏水损失高达20%以上,仅城市便器水箱漏水一项每年就损失上亿立方米。全国每年浪费水资源更在100亿立方米以上。北京市仅一年的洗车耗水量,就相当于一个多昆明湖或6个北海的蓄水量。我们的人均耕地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2/5,我们要用不到世界耕地面积1/10的土地,养活世界1/4的人口。但各种名目的“圈地运动”却使我们的耕地锐减,光是小小的实心黏土砖,就能一年毁掉8万-10万亩良田,仅砖厂侵占土地就达400万亩。在粗放使用、无端浪费中,能源也进入了紧缺时代。石油、天然气、铜、铝等重要矿产资源的人均储量的最低值,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25。目前中国每万元工业生产值比发达国家多消耗近40%的能源和矿产资源,除了科学技术落后的因素外,人为浪费是一个大漏洞。无论是亚洲金融危机,还是非典那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都未能阻挡我国经济高歌猛进的态势。但是,从去年席卷全国的能源紧张、原材料价格全面上涨开始,人们越来越明显地感觉到我国经济正饱受资源约束之痛。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来说,重要资源紧缺必将受制于人,关键时候,资源可能是用钱也买不到的。迫在眉睫的资源危机敲响自然警钟乘坐在高速发展的经济列车上,面对越来越丰富的物质生活,我们时常感到一种满足:捉襟见肘的日子过去了,生活越来越红火。但当我们知道,今天的富裕生活是要靠过度耗用资源来实现,今天的发展是要用子孙后代的生存权利来换取时,我们还能如此坦然地粗手大脚地生活吗?“原以为你无限宽广,不在乎失去一片荫凉。原以为你有无穷宝藏,不在乎掠走一点安详。原以为你无比坚强,谁知你的泪在流淌。原以为你母爱无疆,谁知你渐渐失去力量。”现存资源的匮乏与穷绝,未来发展的需求与压力,让我们必须静心聆听自然的警示。在接连遭遇“煤荒”、“电荒”、“油荒”之后,国人初尝资源短缺的苦涩。在排队购买蜡烛的烦躁中,在忽然陷入黑暗的恐慌中,警钟其实已经敲响!地质学家经过几十年的勘测证实,因为巨大的人口基数,因为飞速的经济发展,中国已成为“资源弱国”。50年后中国除了煤炭外,几乎所有的矿产资源都将出现严重短缺,其中50%左右的资源面临枯竭。有识之士警告,2010年中国将进入严重缺水时代,我们的孩子将不得不为我们今天的挥霍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资源不足将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最大困难,也将成为损坏我们美好生活的最大隐患。其实,在发展的车轮下,如何应对资源短缺的挑战已经是一个世界性课题。在世界各国,节约已经成为一种风潮,不少国家的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已经融入了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那是一些远比我们富裕得多的国家,但他们对于资源利用的精打细算,让我们汗颜。美国是资源大国,他们的国民消费水平位居世界之首。但美国学生的课本是重复利用的,一本教科书要至少用8个学生,平均使用寿命5年。我国课本的使用寿命却只有半年!我国现有在校中小学生2.2亿人,目前人手一册的课本若能连续使用5年,扣除成本,可节约的资金便相当可观!而在课本循环使用过程中,又将有多少森林可以幸免于难!我们的近邻韩国人已经节约到牙齿了,因为珍惜资源,他们研制出以土豆淀粉或江米面为原料的食品牙签。像餐馆用的一次性台布、旅馆用的一次性洗漱用品等,在韩国早已没了踪影。一次性筷子本是日本人发明的,日本的森林覆盖率高达65%,但他们却严禁砍伐自己国土上的树木来做一次性筷子,他们使用的这种木筷都是从中国进口的,用过之后,又将筷子加工生产成纸浆出口中国换取外汇。惠普是世界知名的大公司,实力雄厚财大气粗,但他们却在办公室里设了“备用箱”和“再生箱”,只用过一面的纸张都放在备用箱中,其他人可以再利用那纸的背面,两面都用过的纸则放入再生箱中回收。在全球的爱普生任何一家公司里,所有双面用的打印纸在用完之后还必须用于粘贴各种报销票据。这些看起来锱铢必较甚至有些精细琐碎的行为背后,是一个越来越得到认同的共识:再富裕也没有权利浪费资源。节约资源依赖每个人的行动积羽沉舟,在我们这个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如果每个人都不注意节约资源,那么我们的资源储备将无法承载中华民族的发展之舟;滴水成河,如果13亿人口的中国真正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它所汇集的力量将不仅是我们国家走向未来的支撑,也是我们民族对于地球和人类的馈赠。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生活中杜绝浪费之事人人可为,可以节约之处俯首即是。淋浴擦肥皂时关掉水龙头,洗一次澡可以节约60升水;用口杯接水刷牙,只有0.5升水,如果让水龙头开着5分钟,则要浪费45升水;厕所使用节水型器具,每次可节约4-5升水;洗菜时用盆接水洗,而不是开着水龙头,一顿饭可节省100升水……全国13亿人口每人少用一双一次性木筷,意味着成千上万亩森林免遭砍伐厄运。全国每个家庭每天少用一个塑料袋,可以节省大量的石油消耗,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回收1吨废纸能生产好纸800千克,可以少砍17棵大树,节省3立方米的垃圾填埋场空间,还可以节约一半以上的造纸能源,减少35%的水污染。如果采用节能光源,我们的照明用电量将下降60%,一年可节约740亿千瓦时电能,相当于节约2989万吨标准煤。如果把国内现有的1.3亿台冰箱全部换成节电冰箱,每年可节电431.32亿千瓦时,相当于半个三峡水电站的发电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们每个人的手里都紧握着珍贵的“资源”,掌握着对这些民族发展“命脉”生杀予夺的权力,成之毁之、爱之损之在于我们每个人的行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党和政府曾经大力倡导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滴油、一斤煤、一寸布的精神。现在经济发展了,收入增加了,日子好过了,但那种节俭精神不仅没有过时,反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有了更加丰富的意义。“俭以养德”,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一直以节俭为值得彰扬的美德。今天,我们的20字公民道德纲要也将勤俭节约大书其中。选择节俭,不仅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追寻一种精神品质,更是确立了一条走向未来的道路。它的名字叫可持续发展。它需要13亿国人同心协力、身体力行。

关于本次节约集约用地专家建议书和低效用地整改措施及建议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南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