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人心中永远的痛 4.17特大火灾

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关于哈尔滨人能出省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哪29个省不建议出省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2021省考乡镇公务员大量招人,为什么很多人不建议报考
  2. 2020省级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是真是假
  3. 从江苏省划分出来的江淮省,为何只存在了3个月
  4. 哈尔滨人能出省吗

2021省考乡镇公务员大量招人,为什么很多人不建议报考

我讲一个例子,可能是大多数考进外地公务员的真实写照:

我有一个侄儿,大学毕业后到省城某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做“西部志愿者”,上班帮忙做些事务性工作,业余时间全力准备考编。

小伙子一表人才,又高又帅,深受机关未婚女性喜爱,很快交了一个同为“西部志愿者”、同样立志考编的女朋友。时不时在办公室撒狗粮、秀恩爱。

侄儿女朋友属于绝对的考试型人才,作“西部志愿者”不到一年,就考取了省城某基层单位公务员,成功上岸。

侄儿虽身处组织部,拥有很多人以为有的考编优势,然考试能力实在太渣,到“西部志愿者”2年服务期满,国考、省考、专项考,考试不少,毫无成效,别说上岸,笔试排名却越来越远。

眼见考编队伍日益庞大,竞争压力逐年累加,上岸心态越来越迫切的侄儿,开始把考编目标向偏远县乡转移。几次征求我的意见,我都回复:如果没有提前疏通好回城之路,那就要做好在偏远县乡长期工作生活的思想准备;如果不愿长期基层一线工作,请别轻易报考。

侄儿充分利用在组织部做志愿者的优势,志愿服务期限得到延长。但最终经不住迟迟不能上岸的煎熬,报考了省城千里之外某县驻乡的税务专干。笔试入围后向我报喜,我一点儿也不为他感到高兴,因为在我看来,若他小子最终被录取,更大可能是代表他的痛苦才刚刚开始。

我的忧虑及劝告并未阻挡侄儿对上岸的向往,他如愿以偿去千里之外当上了税务专干,为此,他服务的办公室还为他举办了一个小型隆重的欢送会。

上岸的喜悦还没有维持一周,残酷的现实就开始让人发愁。偏远、冷清的乡镇,孤独、寂寞的灵魂,见不到的女友、回不去的省城,望得到头的人生、难以掌控的前景……

刚开始还寄望组织部工作过的优势,等调动、盼遴选,渐渐地寄望父母、女友找关系、通路子。

等了一年,又一年,女友家动用所有关系,经过九曲十八弯,将侄儿调进县城后,遗憾地选择了再见。

用侄儿的话说:不是工作不努力,也不是没有找关系,更不是舍不得人民币,只是在公考队伍越来越大,所选人员越来越精,党风廉政越来越紧的情况下,绝大多数所谓人才,工作能力并无本质区别,甚至刚参加工作的态度都差不多,所谓遴选、推荐,你不错,他也很好,在金钱、物质搭桥铺路越来越难的情况下……(对不起,某种原因,省略80字,你懂的)。

今年是侄儿失恋的第二年,前女友已挽了新欢,跨进了婚姻的神殿,他仍然郁闷奋斗在省城千里之外的那个小县。辞职?不愿;就地婚恋?容易却更不甘!眼见奔三,到底有没有明天,怎样打开局面,侄儿依然在痛苦失落中寻找答案。

2020省级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是真是假

国家对省级行政区划的改革一直在进行,并不是现在才有这个说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省级行政区域的划分有多次大的合并和调整。

对省级行政区划的改革,并不只是增减省级行政区数量那么简单。它实质上是行政体制改革,目的是协调地区发展。

近几年,对省级行政区划调整的说法多年。最终还是要以国家公布的政策文件为准。

对省级行政区划的改革,牵涉政治、国防、经济建设、历史文化、民族、自然环境条件等很多方面。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省级行政区划的变迁历程

我们先看看新中国成立以来,省级行政区划的变迁历程。

对省级行政区域的屡次改革,总的变化趋势是:减少了行政区划的层次和数量,扩大了某些行政区划管辖的范围,将一些少数民族聚居比较集中的地区逐步建成民族自治区。

1.建国初期的行政区划

在建国初期(1952年8月以前),全国划分为6大行政区、1个自治区、1个地方政府。

6大行政区共管辖29个省、8个相当于省级的行署区、13个中央或大行政区直辖市。总共有相当于省一级行政区划52个。

具体行政区划是:

华北区:管辖5省2市(河北、山西、平原、察哈尔、绥远等5省和北京、天津2市)东北区:管辖6省5市(辽东、辽西、吉林、松江、黑龙江、热河等6省和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等5市)西北区:管辖5省1市(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这5省和西安市)华东区:管辖8省区2市(山东、浙江、福建、台湾这4省,苏北、苏南、皖北、皖南这4行署,上海、南京市)中南区:管辖6省2市(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等6省和武汉、广州2市)西南区:管辖7省区1市(贵州、云南、西康3省,川东、川西、川南、川北4行署,重庆市)1个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1947年5月1日成立)1个地方政府:西藏地方政府(1951年5月23日和平解放)

当时,这6大行政区称为军政委员会(只有东北区为人民政府),是比省、行署、市高一级的行政区机构,也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机关。

2.第一次变动

第一次省级行政区划变动在1952年8月至1953年9月。

主要内容为:将8个行署合并为3个省;将大行政区的军政委员会一律改为行政委员会;撤销2个小省并入邻近省;将1个市降为省辖市、2个市提升为中央或大行政区的直辖市。

具体措施是: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第17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地方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决定成立安徽、四川两省,相应撤销皖北、皖南和川东、川西、川南、川北这6个行政公署。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和《关于调整省、区建制的决议》。

《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的主要内容是,将大行政区的军政委员会一律改为行政委员会,不再作为一级政权,而只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省市起领导与监督作用;其主要负责人由政务院提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免。《关于调整省、区建制的决议》的主要内容是,建立江苏省,撤销苏南、苏北2个行政公署;撤销平原省,并入山东、河南省;撤销察哈尔省,并入山西、河北省。

1952年12月7日,政务院决定改南京市为江苏省直辖市。1953年9月29日,政务院决定将哈尔滨市、长春市改划为中央直辖市。

从而,省级行政区划由52个减为46个。其中省建制的有30个,中央或大行政区直辖市有14个,民族自治区1个,地方政府1个。即:

省(30个):河北、山西、绥远、辽东、辽西、吉林、松江、黑龙江、热河、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山东、浙江、福建、台湾、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贵州、云南、西康、四川

市(14个):北京、天津、西安、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哈尔滨、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

自治区(1个):内蒙古

地方政府(1个):西藏

3.第二次变动

第二次省级行政区划变动在1954年。

主要内容是:撤销6大行政区机构;将一些小省合并或撤销;对于原14个市,除保留特大城市为中央直辖市外,其他市改为省辖市或并入省建制。

具体措施是:

1954年4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撤销6大行政区一级党政机构。

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第3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和《关于批准将绥远省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并撤销绥远省建制的决定》。

这两个决定的主要内容是:

撤销6个大区行政机构,各省市区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领导;将辽东、辽西两省合并改为辽宁省;撤销松江省建制,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撤销宁夏省建制,与甘肃省合并为甘肃省;撤销绥远省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在14个市中,除北京、天津、上海为中央直辖市外,将其余11个市全部改为省辖市。其中将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市并入辽宁省建制,长春市并入吉林省建制,武汉市并入湖北省建制,广州市并入广东省建制,西安市并入陕西省建制,重庆市并入四川省建制。

从而,省级行政区划由46个减为31个。其中省建制26个,中央直辖市3个,自治区1个,地方政府1个。即:

省(26个):河北、山西、陕西、甘肃、青海、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山东、浙江、福建、台湾、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西康、四川

市(3个):北京、天津、上海

自治区(1个):内蒙古

地方政府(1个):西藏

4.第三次变动

第三次省级行政区划变动在1955年至1965年。

主要内容:将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改为民族自治区;继续撤并一些小省的建制。

1955年3月9日,国务院第7次会议决定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委会。

7月30日,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提议的《关于撤销热河、西康两省的决议》,决定撤销热河省建制,划归河北、辽宁、内蒙古自治区;撤销西康省建制并入四川省。

9月13日,全国人大一届常委会21次会议决议,同意国务院提议的改新疆省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式成立。

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成立。

1957年6月7日,国务院第51次会议讨论通过,提议建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并报人大审议。7月15日,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决议。195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式成立。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

1965年8月25日,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国务院的议案,成立西藏自治区。9月9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

至此,我国设有:

3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

5个民族自治区:新疆、西藏、内蒙古、广西、宁夏

21个省: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广东、云南、贵州、四川、青海、甘肃、陕西、湖南、湖北、河南、山西。加上台湾共计22个省。

这30个行政区划的建制,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年代。

5.第四次变动

1988年4月13日,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和《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将原属广东省的海南行政区和西沙、南沙、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划归海南省管辖。4月26日,海南省委、省政府正式挂牌。

于是我国有23个省(含台湾)、5个自治区、3个中央直辖市,共计31个省级行政区划。

1997年,四川省重庆市升格为直辖市,省级行政区域增加到32个。

199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1999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于是省级行政区域增加为34个。

至此,我国有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2个特别行政区。

这个建置延续至今。

从以上新中国成立以来省级行政区划的变迁历程可见,省级行政区划的改革,主要原因是为了适应政治和经济建设这两大宏观方面的需要。

二.近些年的探索和实践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改革领域的不断拓展和改革内容的全面深化,原有的省级行政区划难以满足现实的种种具体实际需要,区域管理、区域协作方面的一些问题和矛盾逐渐凸显。

除了宏观呈现出的东部与中西部的差别之外,更普遍的是多个小空间内的差别,即各省内部的差别,主要表现为城市与乡村的差别,中心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异。

而且,这种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不仅在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广泛存在,在经济发达省份也不是个别的。

例如在经济欠发达的省份,陕西省的陕北、关中、陕南这三大区域的差别很大。甚至一些人感觉上认为陕南的汉中市属于四川省。

在经济发达省份,如山东的胶东、鲁西之间,江苏的苏南、苏北之间,广东的珠三角与外围地区之间,都存在着差异。

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合理地调节行政区划,能促进地区协调发展。

与世界其他国家对比,我国一些省级行政单位在面积和人口上都过大,所辖区域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差别明显,造成省级行政单位管理和协调的困难,降低了行政效率。

例如美国的国土陆地面积与我国相当,但是划分有50个州。

现代化进程的突出标志,是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通过中心城市的发展,带动中小城市、小城镇的发展,并以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为支点,形成现代经济发展的完整网络。

于是,“省级行政区划改革”的呼声一直未间断。

对此,党和政府、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都提出了一些战略规划、方案和思路建议。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

中共中央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实行扁平化管理,形成高效率组织体系。”

因而,我国也确定了行政区划调整的原则:撤地增省、强县扩权、省直管县、乡镇县派,并且已在实施推进。

还有人提出,将我国的省级行政单位重新合理划分,增设至50个,以利于实现全国都市的均衡合理分布,增强全国城市体系中的重要节点城市等。

在新形势下,如何优化我国行政层级与行政区划设置,是迫切需要研究、探索的重大课题。

省级行政体制改革,是国家发展的必然需要。

但是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人口总量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差很大,各省级行政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不尽相同。

因此,进行省级行政体制改革的模式、时机和路径有所不同,需要统筹规划和分期分批推进。

从江苏省划分出来的江淮省,为何只存在了3个月

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905年1月27日),清廷划江苏江北地区为江淮省,但仅三个月过后,江淮省就被撤销了,堂堂省级行政区的废设形同儿戏,从侧面反映出晚清政治的混乱。

为什么清廷当时要突然划出一个江淮省?原因还是得围绕着漕运总督的废与留来说。

明清两代都设有漕运总督一职,专职管理漕运事务,简称“督漕”。督漕,即负责将涉河(京杭大运河)省份每年上缴的米石运输到京师,有点“岁贡”的意思。但到了晚清,由于黄河改道山东入海,导致运河航道泥沙淤积,通航条件变差,运河的商业价值也随之下降。

到道光六年,清廷开始试行海运,并逐年增大海运在王朝运输体系中的比重。同时,因为运河的衰落,漕运总督一职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所以朝廷关于取消漕运总督的议论也越来越多了。

光绪二十八年,时任漕运总督陈夔龙首次提出裁撤漕督。(由于明清两代漕督一般都由中央大员兼任,所以他不用担心失业。)但由于政务处经过复议后并不同意此建议,所以第一次裁撤漕督的建议就被搁浅了。但漕运总督一职之后也就保留了两年,在光绪三十年十二月被正式撤销。

为何漕督在两年后又被裁撤了呢?这得归因于两人。一是御史周树谟屡次上奏撤销漕督,他的说辞是:“各省很多负责漕运的官员都已经被撤了,运河南段也不通航了,各省的运粮通道也依序裁减,漕督手下已经没有可以指挥的人手了,漕督一职实在是有名无实啊。”依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周御史的话没有半点水分,皆为忠言。但另外一人的动机就很值得推敲了。周树谟提议裁撤漕督后,张骞顺势让江苏巡抚端方代为上奏,提议在徐州一带设立新行省。

张骞意在江苏分省的意图是,徐州当时正好地处英、德两国势力范围的分界点,加上自古便是军事要地,地势显要,为南北要冲,在此设立新行省,必然能够更有效地抗击洋人。张骞还提到,在徐州设立行省,既能够将漕督之责转移到巡抚,又能够充分利用徐州的特殊地势,训练民兵,开荒养马。

然而事实上,张骞之见实为书生意气。徐州建省就能唤醒江河日下,腐朽至极的清廷吗?何况,即便是泱泱清王朝也耐洋人不得,一个权力都不知几许的新省就能力换狂澜,妄想对抗两个世界头号强国?所以说张骞的想法还是空想的成分比较多。但不确定此议是否藏有他的私心,毕竟张骞当时正在徐州一带开矿设厂。

另外从历史来看,张骞此议也不是一个好建议。江苏、安徽虽然都是跨江而治,但经过数百年的调整磨合,无论是行政体制上,还是文化习俗上,江南江北两地区的民众都已经融为一体了。在徐州建省,必将人为割裂两个地区息息相关的各方面联系,严重的话甚至将引起民愤。更困难的是,行政区划调整必将带来各方面的利益分配,对于当时已经焦头烂额的清王朝来说,肯定是不想节外生枝,另赠麻烦的。既然种种分析都不趋向于徐州建省,为何最终还是成行了呢?

原因是政务处被张骞建议中的“设新省巡抚替领漕督职务”一条给打动了。但考虑到漕督一直驻扎在淮安,为了省却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最后政务处的意见是把在徐州一带建省改为在江北建省。既然政务处同意了,清廷就马上批准成立江淮省。

果不其然,江淮省一成立就引起了众多官员的强烈反对。反对者主要分为中央“清议派”和地方封疆大吏。“清议派”中以都察院左督御史陆润庠和翰林院侍读学士恽毓鼎的谏言最有影响力。两人观点大同小异,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江淮建省增加机构,影响行政效率,不符合朝廷裁革冗官的大政方针;二是江淮建省划江而治,破坏江苏省的地理环境,影响财赋征收。由于这两位中央大员皆为苏籍官员,一时有二十多名苏籍官员附议,影响甚大。苏籍官员的乡土情结正在发挥作用。

但江淮省的裁撤仍需要更为强势的人物。因为江淮建省影响到自身的权力,身为当事人的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周馥就极力反对此事。因为江淮建省本身就存在着诸多不便之处,所以事实还是有利于反对者。同时,虽然张之洞此时已经调任湖广总督,但两江事务还是与他休戚相关。所以早在张骞提出建省时,张之洞就持反对意见了。晚清的权力格局是,封疆大吏权力大增,中央权力衰退。所以周馥与张之洞这两位东南封疆大吏对东南诸省的权力分配拥有很高的话语权。最后江淮省难逃被裁撤的命运。

说实话,江淮省的废立本身就像是一场发生在晚清乱局中的闹剧。从事后情况来看,清廷在决定设立江淮省一事过于一意孤行了。既未经过重大决策之前的论证程序,也没有考虑到东南政局的利益调整,势必将遭遇重大阻碍。但好在清廷及时地裁撤了江淮省,避免了覆水难收的场面,这点还是值得肯定的。

哈尔滨人能出省吗

大家好,哈尔滨人来回答这个问题。

昨天我大姨子从外县来哈尔滨,去大庆办事,据她说,5月29日开始,哈尔滨人去大庆,不用再隔离了。

之前大庆和省内一些地方对哈尔滨过去的人要隔离,所以她一直等到现在才过去办事,虽然很耽误事,但是终于成行了。

目前哈尔滨人去省内,基本都不用隔离,毕竟哈尔滨从5月7日开始,就下调为低风险地区了。

至于去省外,从网上得来的消息,基本不用隔离了。毕竟哈尔滨已经这么长时间低风险地区了,再隔离就没有理由了。其实去上海、杭州一些地方,很早之前就不用隔离了,扫码、测温即可,没有什么“特殊待遇”。南方之所以经济发达,看来不是没有缘由的。

不过,凡事无绝对,现在有些地方,对东北过去的还是有些提防的,我一个亲戚前几天去珠三角一带打工,人家一听说是黑龙江人,直接就不要。

不能不说这次黑龙江疫情出现反弹,给大家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这种影响只能待时间来消除了。

所以,如果哈尔滨人想出省的话,建议先打一下目的地的市民热线,咨询到最新的政策,这样最准确。还有,如果身体有状况,比如感冒什么的,这个时候就尽量不要出门了!

好了,关于哈尔滨人能出省吗和哪29个省不建议出省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这个十一,云南人不出省就能周游世界 不信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