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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检测冷链装卸人员还需要做防护措施吗
需要,第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具备条件的,应在企业厂区入口外设置冷链食品入厂预检区,预检区应方便工作,并设置明显的文字标识、标线及围档。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在厂区入口设置查验岗位,专人从事冷链食品入厂查验的相关工作。该岗位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一次性医用口罩、胶手套等,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和面屏。
第三条进口冷链食品应查验“三证一报告”(即:道路运输证、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和“川冷链”平台追溯信息。无“三证一报告”的,一律不得入厂,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处置。企业不得采购无“川冷链”平台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及随行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登记运输车辆驾驶员身份证、联系电话,到达时间等信息。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及随行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
第四条冷链食品应查验供货方生产经营许可、资质,产品合格证,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入厂。登记运输车辆驾驶员身份证、联系电话,到达时间等信息;督促完善“川冷链”平台追溯信息。
第五条进口冷链食品(冷链食品)装卸作业人员应落实戴口罩、体温监测,作业时戴胶手套等个人防护措施。货物入库完毕后,应对工作衣物消毒、注意手卫生。
第六条企业应如实登记相关查验信息,并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对登记不准确、不完整的信息,应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
防疫法实施条例全文
1.勤洗手
手脏后,要洗手;做饭前,餐饮前,便前,护理老人、儿童和病人前,触摸口鼻和眼睛前,要洗手或手消毒;外出返家后,护理病人后,咳嗽或打喷嚏后,做清洁后,清理垃圾后,便后,接触快递后,接触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要洗手或手消毒。
2.科学戴口罩
乘电梯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应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就医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3.注意咳嗽礼仪
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注意纸巾不要乱丢。
4.少聚集
疫情期间,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少参加喜宴丧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
5.文明用餐
不混用餐具,夹菜用公筷,尽量分餐食;食堂就餐时,尽量自备餐具。
6.遵守1米线
排队、付款、交谈、运动、参观、购物时,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7.常通风
提倡勤开窗通风,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温度适宜时,可使窗户常开。
8.做好清洁消毒
日常保持房间整洁。处理进口冷冻食品的炊具和台面,病人及访客使用的物品和餐饮具,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收取快递时,用75%的酒精或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喷洒快递外包装,拆封后及时丢弃外包装,并做好手卫生。空调使用前,要对空调壁挂机过滤网、蒸发器表面、进出风口进行清洗和消毒。
9.保持厕所卫生
马桶冲水前盖马桶盖,经常开窗或开启排气扇,保持存水弯水封。定期清洁消毒厕所内卫生洁具和地面,表面有脏污或霉点时,要及时清洁消毒。
10.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戒烟限酒;做好每日健康监测,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就医。
11.核酸检测
按要求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本土疫情处置中的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
12.疫苗接种
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保护个人健康。
动物防疫条件
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第四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
第五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第六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五)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六)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第七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三)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四)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六)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第八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
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第九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第十条种畜禽场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三)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者措施;
(四)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五)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区域。
阳性!暂停!进口冷链食品到底能不能吃
首先,我认为进口冷链食品肯定是能吃的!因为冷链食品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冷链食品非常容易被新冠病毒污染!
我们关注的重点应该是出口和进口方的海关,防疫,食品检验等部门都要加强检验检查,及时阻断被污染的冷链食品进入国内!出台更严格的检验制度,溯源制度,流通的监测,一旦发现,及时阻断!
对风险高的国家出口的冷链食品,在该国没有很好地控制疫情以及没有实施严格的监测,检查制度之前,暂停该国的冷链食品的进口!把风险拒之在国门之外!
在非常时期,政府相关的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国民负责任的使命感,把一切危险的因素都扼杀在萌芽状态,让国内的民众生活的安心,安全!
感谢在疫情期间默默工作为之付出的所有抗疫人员!感谢疫情期间所有自觉配合防疫工作的人们,正因为有他们,才会有今日之安全的中国!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取消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检测冷链装卸人员还需要做防护措施吗和冷链食品防疫小知识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