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单位里对不干工作、背后捣鼓的人,怎么对付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单位里对不干工作、背后捣鼓的人,怎么对付以及行政单位不规范建议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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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单位不遵守《劳动法》应该怎么办
现在有许多单位不遵守《劳动法》,用工形式不按常规出牌,我行我素。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岗位设置不足,下岗、失业、求职的人太多,形成了粥少僧多的竞争局面。有些求职者为了养家糊口,明知道用人单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却总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勉为其难的忍受着煎熬,违心接受不公平的待遇。
二、某些黑心的老板,利益熏心,钻《劳动法》的空子,职工要想维权就要耗费时间和精力,而企业有专门聘请的法律顾问,有钱有时间和工人耗得下去,一旦拖个一两年,职工的诉讼期也过期了,到那个时候也就不了了之了。即便是你到了仲裁打赢了官司,你在这里的工作时间也算到头了。所以,他才会有持无恐。
三、劳动部门监督力度不够,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如果劳动部门能出重拳打击、处罚不遵守《劳动法》的单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些违法用人单位的不良用工行为,也会有些收敛。
假如遇到这样的单位,劳动者要想拥有一份稳定的职业和固定的收入,一是要学会忍气吞声和适应,二是要学会随波逐流。实在忍受不了,只有以法维权,走司法程序。然后对单位说:拜拜!――再也不见!
单位里对不干工作、背后捣鼓的人,怎么对付
任何一个单位,都生存着一些爱无事生非、以踩踏他人为上位手段的人。这种人往往是“一见好处往上拥,一干工作就砸锅;看见领导像亲爹,新人面前装大爷”,翻脸如翻书,背后捅刀毫不手软。
对于这种人,不可轻易得罪,但也千万不可接近。
首先,敬而远之这种人没有工作能力,又干了许多坏事,所以往往心胸较小,一个言语不慎,他们就会认为你在有意嘲讽,对你恨上心头。若被小人惦记,那可真是生不如死。
而且,这种人以打小报告为生,平生最爱做的事是探听情报,“总结”同事的话去向自己的主子汇报,换取自己的名和禄。如果和他们过于接近,你的一言一行,很快就会以另一个面目“上达天听”,导致上面对你的观感变恶,给你带来无尽的麻烦。
其次,低调不要用自己的成就去刺激这些没有工作能力的人。当你经过最艰苦的努力奋斗,得到丰厚的成果,因而意气风发外露于表之时,就是在拿着大刀在砍这些人发绿的内心。
一是嫉妒,一是为了防止你太过能干爬过他们的头顶,他们必定要采取措施,给你扔石头,抛砖头,不让你灰头土脸誓不罢休。
再次,鼓励同在一个屋檐下,避免不了打些交道。如果正面相对,不防对这些人说出的话、做出的成绩,表示无限的赞赏和崇拜之情,鼓励他们再接再厉,勇往直前。
上帝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你不让他疯狂,怎能让他吞下自己种的苦果!
最后,做好自己既然入了职场,最终结果才是第一。在复杂的人事环境中,保持内心的正气,做好职业的规划,不被外界的暂性性不公平所迷惑,努力达成自己的目标,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交待。
而单位的那些小人,大多只是逞一时之能,最终90%会被时间埋没在沙滩上,尸骨无存。所以,不必去在意他们,也不必去和他们一般见识,大打出手。
物业公司不达标怎么办
这两者是相辅相承的,两者不可缺一。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国务院决定:对6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三十五、删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此外,对相关行政法规的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网上公布,对于业主提供的物业服务收费问题,应当在三天内予以书面回复;没有法定理由拒不回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在单位里领导和同事都不拿你当回事怎么办
1、学会韬光养晦,多看书、多学习、多思考,提升自己的实力。
2、不要只顾埋头工作,也要学点人情世故,做人圆滑点。
3、在领导面前该表现的时候,一定要表现,要让领导记住你,知道在单位上还有你这么一号人。
4、做人不要太老实,也不要太好说话,不然,同事更不会把你当回事。
5、领导安排的工作,一定要认真完成,不要敷衍了事。
6、要学会说话,在领导面前要多说一些奉承的话,在同事面前要多说些夸赞的话。
7、认真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学会向领导多汇报,多请示。
8、不要卑屈地讨好同事,也不要过分地献殷勤,老实的同时,也要有点锋芒。
9、在工作中或生活上要有点霸气,做人才有底气,只有这样,领导和同事才不会不拿你当回事。
10、与同事之间,好说话的同时,也要懂得拒绝。
11、要想自己变强,遇事就要雷厉风行、干净利落,杀伐果断,赢得别人的尊重。
12、受到欺负时,要学会反击,让别人知道,自己也不是吃素的。
13、心中要有主见,要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