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政府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中标产品实际不能满足要求,代理机构负啥责任的一些知识点,和招标程序不规范的建议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中标产品实际不能满足要求,代理机构负啥责任
  2. 非招标方式操作规范
  3. 招标过程因异议暂停需要发布公告吗
  4. 如何有效处理招标质疑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中标产品实际不能满足要求,代理机构负啥责任

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标的产品是不符合要求的时候,招标代理公司就是不符合招标的法律程序的

非招标方式操作规范

(一)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征集意见稿)介绍

1.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征集意见稿)修订背景;

2.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征集意见稿)主要内容变化;

3.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征集意见稿)与现行法规对比情况分析;

(二)非招标采购方式各种规范比较及重点内容解析

1.非招标采购方式各种规范比较:(《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招标协会《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行业推荐性自律服务规范、物流协会《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团体标准;

2.非招标方式的采购程序、内容、标准及特殊要求;

3.非招标方式采购方式的确定与适用情形及操作实务;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目标、范围、内容、方式、步骤、要求重点解析;

5.《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解读与应用;

6.《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中重点条款解读;

7.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流程关键环节解析、管理流程标准化;

8.国有企业招标文件(工程、货物、服务)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政府投资条例》对建设项目投资管控的影响及对策

1.对前期工作深度和前期文件真实性要求的管控对策;

2.对实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影响分析及管控对策;

3.投资概算超过投资估算10%时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定对各方主体的影响分析及管控对策;

4.不得垫资施工的规定对各方主体的影响分析及管控对策;

5.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的规定对各方主体的影响分析及管控对策;

6.项目概算调整程序的规定对各方主体的影响分析及管控对策;

7.项目后评价的规定对投资主体的影响分析及管控对策。

(四)基于工程成本视角的《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条文释义及典型案例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有关“合同效力”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包括合同对招投标文件的细化要点、合同实质性内容认定、无效合同损失赔偿认定、多份合同无效情况下结算要点等;

2.开工日期、工期顺延认定实务,包括实际开工日期及顺延新规定、发包人延迟支付工程款与工期顺延、工程量增加与工期顺延、工程分包延误与工期顺延等;

3.非必须招标工程进行招标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实务;

4.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确定实务;

5.发承包人如何规避政府审计风险

招标过程因异议暂停需要发布公告吗

如果招标过程因异议暂停,一般需要发布公告。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1.招标文件规定:如果招标文件中规定了因异议暂停需要发布公告,那么招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

2.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因异议暂停需要发布公告,那么招标人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

3.公平公正原则:在招标过程中,需要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因异议暂停导致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那么招标人需要发布公告,说明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发布公告的具体内容和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在发布公告时,招标人需要说明暂停的原因、暂停的时间、恢复招标的时间等相关信息,以便投标人了解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准备。

如何有效处理招标质疑

(1)质疑的处理如下:

①招标人接到投标人异议和质疑后,应该首先履行接收手续,向投标人书面出具接收证明,或在投标人提供的回执上签字确认。

②大多数异议和质疑都是由于投标人不了解全面情况或对一些问题发生误解造成的,招标人应当主动、耐心地向投标人澄清、说明,消除投标人误解。

③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提出异议和质疑的问题确实存在,应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答复投标人;如经核实上述问题损害了投标人的利益、并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的规定,但招标人已经无法纠正的,招标人应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情况。

④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和质疑,招标人可以请评标委员会提出答复意见,然后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答复意见答复投标人。

属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错误,评标委员会应纠正错误,并出具评标委员会意见;如果纠正错误导致改变中标结果,招标人应公示改变后的中标结果。如果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实行备案或审批管理,招标人还应将评标委员会意见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或审批,然后再答复投标人,并公示纠正的中标结果。

⑤给投标人的答复应使用书面形式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政府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应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

(2)投诉的处理如下:

①应该以理解的态度正确对待投标人的投诉。

②招标人应当认真研究投标人的投诉事项,配合调查。

③如果行政监督部门要求招标人在处理投诉期间暂停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暂停与拟中标人的合同洽商。

若合同已签订,应暂停执行,等待处理结果。

④招标人应如实提交处理投诉所需的所有招标投标的相关资料并报告有关情况。

⑤处理投诉过程中,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主动与投诉人联系,澄清、说明事实,沟通认识,消除误解。

⑥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投诉处理决定无异议,应执行处理决定;有异议的,有权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OK,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中标产品实际不能满足要求,代理机构负啥责任和招标程序不规范的建议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8年招标代理机构中标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