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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路上遇到一伤者,对他进行了心肺复苏,但他还是死了,施救者会有处罚吗
- 上海一老人车站晕倒心跳骤停,心肺复苏筑续命通道,被儿子救一命, 你怎么看
- 沈阳医生心肺复苏救活老人,如今再次被索赔,怎么回事
- 普通人心肺复苏把人救死了会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路上遇到一伤者,对他进行了心肺复苏,但他还是死了,施救者会有处罚吗
如果死者家属追究,是有可能被处罚的。我参加过一次红十字会的急救培训,培训时的程序要求是,首先对伤者进行抢救前要说:我是红十字会志愿者,是否能对您进行心肺复苏援助,得到伤着回答后才能施救。我们培训的时候也问道,如果伤着昏迷不清,无法回答咋办?老师的建议是,让'周围群众帮忙录像,作证,证明伤者已经神志不清,处于紧急时刻,然后再施救。但是这样还是有风险,因为伤者如果真不讲理,可以挑出你施救时有任何的施救方法不对,都可以以此为理由告你。这年头,救人多多少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风险。
但是,既然要救人,自己就想,我是给自己积德行善呢,管他讹人不讹人的,自己良心过得去就行。
对于施救者,建议真的要经过一点点培训,见过一个新闻,一个农民工从高处摔下来了,扎在一根木头上,本来没流太多血,人也没死,几位工友上来就把木棍拔出来,一边流血一边抢救……120到时失血过多人早死了。对于扎入异物的这种情况,千万不要拔出来啊,没看电视剧里演的,把箭拔出来的就是快死了,扎入异物这种需要医生做好主动脉的防护,做好止血输血准备后再拔,千万记住啊。
培训的最后,红十字会快退休的金牌培训师说:心肺复苏法是抢救阶段的最常用办法,但是现在也是双刃剑了,的确存在很多情况是不适用心肺复苏的,但是很多人对现场情况判断不准确,造成帮忙没帮上,把人按死的情况。如果自己的专业技能不佳或者对伤者情况不了解,建议不要做过多的急救,只做紧急的止血,打开气道等。
上海一老人车站晕倒心跳骤停,心肺复苏筑续命通道,被儿子救一命, 你怎么看
中国人口众多,应該大力普及急救法。从中学生开始,总有幫助到別人的。
沈阳医生心肺复苏救活老人,如今再次被索赔,怎么回事
沈阳一名医生救活猝死老太,压断12根肋骨,事业破产,两次被起诉,如今自信回应一定会胜诉。
2020年5月29号,该医生发文表示自己再次被老太一家告上法院,要求索赔。
事情发生在2017年9月7号,孙向波为一名昏倒在自家药店的老人做心肺复苏,老人在买药过程中猝死。医生对他进行心肺复苏术,把她救活了,不久后他接到了法院的一纸诉状,要求他赔偿老人住院费用近万元,待伤残鉴定后另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检查之后说老人被他按的肋骨骨折,断了12根肋骨,要医生赔偿。
孙向波表示,本来觉得救人一命是好事,没想到会被告到法院。自己见义勇为做一件好事,怎么还得告上法庭呢,而且该事件发生后,他的药店生意惨淡,最终破产。
如今再次收到传票,医生表示他有一种被纠缠的感觉,感觉对方在滥用诉权纠缠自己,因为这个案子已经拖了两年多的时间。已经一审有判决医生胜诉,他们还要继续上诉。记者问他,你觉得这次上诉胜诉几率有多大?他说他认为是100%胜诉,目前该案件将在6月2号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庭审。
如果法院判老太太胜诉的话,估计以后都没人敢救人了,以后再发生猝死,谁还敢救人呢?
不少网友觉得老太太一家就是想讹钱。我相信法院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救人者会被判无责,相反,孙医生还可以起诉被救者及其家属,要求他们公开道歉。
据了解,规范的胸外按压出现肋骨骨折是常事,尤其老年人很难避免,家属告要么不了解要么黑心讹人,关键是法官怎么判,千万别和稀泥成为帮凶,害了医生毁了社会正气。
普通人心肺复苏把人救死了会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普通人进行心肺复苏把人"救”死了会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我认为施救者有不当与过失责任。
从主观上看是对他人进行道义的救助,虽民法上作出了相应的免责规定,"在施救过程中对被施救造成的身体损害,施救者不承担责任”。
我们要从法律的严谨性来看这规定所用的文字、与概括内容,它忽略了专业和得当。明白的说就是你有沒有得当的救助手段?而不是胡救一通反而加重被施者损害,如患者是你家人你会怎么说,施救者有沒有责任?
我们应清楚自己所具有的水平及能力,切不可鲁莽而盲动,人命关天的事尤需慎重。
我不是鼓吹不施救助,而是要有科学分析和理智处理手段,及事情严重性与损害能接受的轻重程度,朋友们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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