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更像小区的主人,拿业主当提款机业主 物业的权利有多大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为什么现在大部分业主都不喜欢物业公司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物业为什么不建议买房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为什么现在大部分业主都不喜欢物业公司
  2. “取消物业”呼声愈发高涨!为什么物业这么不受待见你怎么看
  3. 有些业主为何会不信任物业管理公司
  4. 物业和业主的矛盾为何如此普遍,如何看待物业被炒扔拒不撤出的情况

为什么现在大部分业主都不喜欢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其实已经成了当今社会的一稞毒榴了,也给社会造成了很多不安定的因素,早就应该扫除了,应该早点取消物业公司,还社会和业主们的一个安稳的生活还境。

“取消物业”呼声愈发高涨!为什么物业这么不受待见你怎么看

物业误民,是真的存在的。我曾经在小区物业工作过。小区的卫生,是由物业负责的。然而百姓,怨声载道,不愿让物业存在下去了。物业承包的楼道楼梯,扶手灰尘厚厚一层,杂物乱堆,此种现象持续得有几个月的时间。物业承包的小区,没有垃圾转运站,随意乱堆,不能及时清除,百姓常常不满。物业承包的小区杂草丛生,很少见到小区物业消毒的时候。老百姓说,不如社区自我管理。物业是外来收钱的,却不办实事,关爱尊重业主!难道小区,没有做卫生的吗!物业用一个人,让干三个人(大面得扫,楼梯得管,杂草得除)的活,还给极低的工资(一千七百五十元钱),到月还不给好好开工资,据说,工人换了七八拨了。当然,我说的只是个别现象,但是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却是常常存在,甚至是尖锐的。包括物业保安等等方面。都有不尽人意的方面!因此,小区自治,由社区自我管理,更加符合民心,民意!否则,只拿钱不办事的现象,会让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强烈!

有些业主为何会不信任物业管理公司

信任?基础在哪?物业立法,里面有哪条是告诉物业,应取得业主信任的?

信任没有基础。而你们看看,头条给物业说话的这帮人的论调。论调1..业主是刁民。论调2..业主对物业但凡是有意见,就是不想交钱了。论调3..业主不服管束(对,就是管束这个词)是素质低。

俨然官位没有官威却很大了,比座山雕还有牛叉。

物业和业主的矛盾为何如此普遍,如何看待物业被炒扔拒不撤出的情况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在现阶段不可调和,主要存在这几个方面:

1,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附属公司,说得不好听就是开发商的附属品。一个楼盘建好以后,开发商指定或者临时组建的杂牌军,就是小区的物业公司。这个公司跟业主的关系是临时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签订的合同也是临时的物业管理合同。当小区交付使用以后,成立了业委会可以另聘物业公司。

2,因为小区在现阶段体制下成立业委会太难,而且运作非常的麻烦。虽然政策上有《物权法》作为保障来成立业委会,但是在现实面前,成立业委会的机会极低,也难以运作。所以,很多小区连正式的物业管理合同都没有,监督成为空话,业主的权益是没有办法保护的。

3,物业公司是一个企业,是一个新楼盘的延伸品,是开发商的子属公司,虽然政策有规定,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要独立经营的,但实际上很多楼盘两者就是没有完全独立的,很多开发商赚了卖房子的钱,又通过物业公司捞回小区其它公共收益的钱。物业公司只不过冲在了前线而己。现在市场上的正规物业公司少之又少,也没有竟争力。一旦失去开发商,单打独斗的物业公司太少,也难以生存。

4,物业与业主的关系就是聘用关系。只是现阶段这种关系平衡遭到了破坏,物业似乎成了主人,业主倒成了被管理者,而不是被服务者。物业赚取自已利润无可厚非,但是捞过界侵占业主利益才是矛盾的冲突点。如服务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乱涨价乱收费,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时有发生。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业主维权意识提高,所以矛盾就经常有了。

既然物业与业主的矛盾现阶段难以处理,为什么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也做不到尽善尽美,有的物业要么不配合业委会工作,要么对着干,有的还做一些地下活动损害了业主利益,被业委会罢免之后还不愿撤出呢,主要有这几方面:

1,巨大的利益。业主的公共收益包括业主的公共停车场收入,除了管理费之外,停车费用巨大。(如2000个车位,一个车位费按300月元每月算,除了三分之一左右的管理费,那么一个车位一个月200元,2000个车位毎月公共收入400000万,一年4800000万。)还有,电梯广告,露天广告等费用也会不少。虽然说有公共收入,如果没有交给业委会管理处置,那么很多的去向就不了了之了。

2,物业公司一定被罢免,很多情况就解散破产了。很少有独立的优势物业公司在市场上立足。这样就导致开发商利益不得不从小区撤出。这个局面开发商是否愿意,如果开发商不愿意,居委,街道会愿意吗?

3,一旦被罢免交结,帐目的混乱将曝光于天下。物业公司的帐目一般是不清不楚的,一旦交割帐目和资产,很多问题会集中暴发。

4,小区需要物业管理,物业公司需要小区,这是双方都需要的。只有达到平衡,才能共存。如果业委会没有一个强大的理由,难于另聘新的物业。因为旧的物业不愿自动撤出的。

所以,现在的状况,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政策监管介入,两方纠结一段时间是必然的,这是双方甚至多方利益的博弈。只有把关系理顺了,才能顺应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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