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交通事故中的病人根据医生建议要出院,而肇事司机认为交了钱不让出院怎么办的一些知识点,和当初我就说不建议出院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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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住院十天让出院怎么办
其实一直没有这样的规定,只是医保有个报销比例,如果超了费用,医保是不会再报销的,而这一份钱就由医院承担。但目前大部分公立医院也只是公益2类,就是说不是全部财政拨款,医院必须也要赚钱养活自己。这就出现矛盾了,如果病人费用超了,要医院填钱,医院的钱从哪来?所以大部分的医院都实行绩效制度,就是医生想要保证这个月不被扣工资,就一定要保证病人的医保费用不能超标。那医生如何能保证医保费用不能超标?就是病人的医疗费用一旦超了,就要求病人出院。出去后,再办入院就算从新计费,不算超了。
其实这是一个很无奈的事。医保的本意是好的,包括最近的单病种收费,都是为了避免医生乱开药,乱做手术,造成医疗乱象。但这样也确实让一部分病人还没治疗好就要先出院,再入院这样折腾。如果病人病情危重,有可能在路上就走了。所以也有部分医院比较人性化,先医保住院,费用超了,改自费,等过半个月左右再办回医保。但对于一些床位特别紧张的大医院来说,出了医院,再进去就没那么容易了。
所以请大家也要理解一下医生,有时候“赶”病人出院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毕竟大家都有家庭,要养儿育女,如果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没有犯规还要被扣钱,是谁也不愿意的事。
不过医保一直在改革,例如现在要取消城镇农村医保的个人账户,全部纳入统筹,这样就能把闲置的钱用在重病号上,让更多的大病重病能得到救治,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改革。
但目前有些私人医院会利用农民贪小便宜的心理,通过一些免费体检什么的骗取医保费用,这让医保费用大量流失。这就违背了医保最初的由衷。所以,这里也要提醒广大的网民,如果发现了家人有这样的行为,一定要制止。是的,当时是拿到了一些小恩小惠,但试想一下,如果得了大病怎么办?个个人都这样,医保哪有钱报销?所以如果想医改越来越好,首先我们自己也要正规使用医保,这样才能有的放矢。
出院后一直没有去医院结账会怎样
医院在患者出院以后,如果患者没有进行结算,正常,会把患者的账号进行,封装处理。一般是没有特殊情况,出院后直接办理出院手续。
如果你是社保住院的在出院以后一周内去医院住院处结算住院费。无法办理出院手续,你也就无法办理正常医疗报销,办理住院相关身份信息完整,医院可以找你追偿相关费用。在此提示:因为现在全民参保,如你是在本地入院,你办理出院时可以直接办理医保报销,是否真正欠费才可以确准。
交通事故中的病人根据医生建议要出院,而肇事司机认为交了钱不让出院怎么办
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啊?怎么感觉不可思议啊,一般司机就怕对方待在医院,待在医院就得花钱啊。如果是真的,这后面多少有猫腻吧,太不正常了。
我之前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因为交费的收据不见了,想出院出不了。而你说的这个事情,这个收据明显就是在司机手里了,你这想出院还真有点麻烦,因为出院需要收据。
当初我朋友住院是自己交得钱,快过年了,想出院,发现交钱的收据丢了。医院就叫我朋友把对方叫过来写份证明,或者是让我朋友到交警部门去开份证明,证明那个钱不是对方交的。因为这个住院是交通事故引起的,医院怕是对方交的钱,我朋友出院了,把多余的钱领走了,后面对方找医院麻烦。那时交通事故责任书还没出来,对方一次都没来医院,也根本不承认有责任。没办法,只有去找交警大队了。我帮他去交警大队的时候说了这个事,可是交警大队的人说开不了,没有这个说法。
其实想想也是,这个事根本就没通过交警大队,交警大队怎么开证明呢?当时就让我想起来网上说的那个怎么证明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的新闻。
我跟医院财务科的负责人说明情况的时候,他们还是坚持那套,没别的办法,事情就僵在这里了,说实话我都打算找媒体帮忙了。后来事故责任书出来了,对方是全责。财务科的人就说算了,对方不来,这个事故是对方全责,看来这钱也不是对方交的了。就这样给开了份证明才出得院,开得很勉强。
我现在都觉得荒唐,到底是交警大队那边出了问题,还是医院方出了问题呢?好像双方都有道理。医院方怕出问题好像也说得过去,毕竟做事情得有程序嘛。交警大队那边呢,做了调查,录了笔录之后就不过管了,要协商就自己协商,要打官司就等事故责任报告书出来了自己去打官司。(有律师网友看到了希望可以说明下,到底是谁的责任)
你这个事我估计只有跟对方沟通了,既然不愿沟通就住着吧,回家住也行啊,反正也不是花你的钱。如果对方不配合,等事故责任报告书出来了什么事都好解决了。
医院强制重病患者出院,这种行为对吗
这个事儿,我觉得是医院缺乏处理经验。
重病患者,超出了医院处理能力范围,医院建议患者出院,去其他地方救治。或者病人确实没有治疗价值,只能做姑息治疗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在高级别医院救治,去普通社区医院治疗就可以了,医院也有可能建议患者出院。
但是,无论如何,都不需要强制!
医患之间一定要平等对话,面对病人的情况面对病情,客观的沟通,理性决策,这一点很重要。
如果病人的病情超出了我院的救治能力,我们应该明确告知家属,建议办理出院手续,去其他医院。家属往往会提出对出院风险的担忧。告诉他们,这毫无意义,因为住在这里,我们也没有这个能力规避风险。医患之间都必须认识到,并理性接受医生、医院能力的局限性,也就是“无能”。这不丢人,也不是推脱责任,反而是一种担当的表现。
如果病人不愿意离院,我们也有义务尽我们所能给与患者救治。但是家属必须接受我院救治能力有限,病人可能出现各种不良结局的事实。不能因此无理取闹。
如果是另外一种情况,例如我们医院已经是很高级别的医院,而病人确实没有救治的价值,说直白点,就是没得治了,只能对症姑息处理,这种情况下,病人在高级别的医院,未必能获得更好的处理,医疗处置的权重下降了,家属护理的权重上升了,病人应该转移到更便于家属护理的地方去。如果这种情况下,家属不愿意转出去,那也应该明确告知,以医疗处置的方式替代家属护理,并不会提高病人预后、改善病人生存,反而会极大的增加治疗费用。只要家属接受这样的结果,认可这样的选择,我认为院方继续接纳患者也是责无旁贷。
有话好好说,别扯皮!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交通事故中的病人根据医生建议要出院,而肇事司机认为交了钱不让出院怎么办和当初我就说不建议出院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