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很多朋友对于业委会不经业主同意可以自作主张吗和不建议是同意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如果因为男方比女方小10岁导致家里不同意,结婚了会不会幸福
- 员工例行体检中发现存在职业病危害,医生建议调岗,但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 我喜欢一个比我大五岁的女人,她也喜欢我,可父母不同意怎么办
- 业委会不经业主同意可以自作主张吗
如果因为男方比女方小10岁导致家里不同意,结婚了会不会幸福
因为男方比女方小10岁,家里爹妈不同意,结婚会不会幸福呢?
先不急着要答案,我只是想说,就算那些所谓年龄上般配的不要不要的夫妻离婚的还少吗?差不多所有的离婚率都是他们做的贡献呀!
这个题材本身就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问题,因为这就像问一对常见的情侣结婚是否能幸福一样,没多大实际意义,
姐弟恋早己司空见惯,早己不是什么新奇的东西,
因为幸不幸福,快不快乐,是两个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旁观者永远看不透,也猜不到,
也许正因为有年龄差,彼此才更相爱,更包容,
更能互?,互相理解,才会更加珍惜,
也许,有人会说,女人易老,恐怕配不上年青的男人了,
拜托呀:这都什么年代了,化妆品,微调可以大大提升女人的魅力和气质的:
所以,如果你正经历着这样的一份感情,如果你们深深的爱着对方,那就一定要爱下去哟!活在当下,爱在当下,能不能幸福重点是靠你们自己,一心一意,抛开那些没必要的东西,走下去,终会幸福快乐美一天:
员工例行体检中发现存在职业病危害,医生建议调岗,但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该种情况可按照相关法律进行解决: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据此,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公司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才能变更。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3.《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4、所以,劳动合同订立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可以要求该员工调离该原岗位。如果该员工不认可调离原危害岗位,双方就协商变更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喜欢一个比我大五岁的女人,她也喜欢我,可父母不同意怎么办
你笨呀,过日子是你挨她过,只要你真心喜欢那个女人年龄根本就不是问题。在说女人大你5岁没事的,等你们结了婚以后,慢慢的和你父母沟通就行了。
业委会不经业主同意可以自作主张吗
1、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巨大:
2、业主长期与不良物业的纷争背后,是一个业主PK一个不良物业团队+社区居委会+住建局+其他不信任、不关心小区情况的业主。单打独斗,消磨斗志,消磨耐心的过程。
3、业委会是广大业主的代言人和代表,业委会成立后,物业前期合同到期,对不合格的物业是可以更换的,所以是监督物业努力工作的基础。
4、成立业委会一般需要2—10年的过程。非常之难。成立业委会之前,你会享受无数次失望和不良物业的羞辱。只要你能支持成立业委会你才有发言权,不然就是一个只有缴物业费权力,说话不算数的傻业主!相信这是绝大多数业主现实中的感受。别因为小矛盾和意见相左就轻易放弃和攻击来之不易的业委会成为别人的炮灰。
5、和你选单位领导一样选业委会,还没当官你就给他下了一个贪污受贿的结论,请问你怎么选出来的?难道没有约束和控制吗?这就是设立业委会的简章和公约在约束。还没有业委会,你就考虑业委会出问题,不是本末倒置吗?谁最希望业委会成立不起来?到处散播谣言呢?聪明的你一定知道。
6、业委会的每次决议都是要公示出来,有异议是可以商量解决的。
7、对贪污受贿的业委会成员是可以举报和处理更换的。
综上所述:业委会来之不易,积极参加支持业委会成立,关注业委会监督机制。不要轻信谣言,不要相信泼脏水的别有用心人,毕竟人有千百种,有问题的业委会不是主流,如果有问题就快换掉他们,好好支持有决心为业主服务好的业委会搞好小区建设,幸福的生活需要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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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里最多的是讨伐物业和业委会的帖子,却很少见到业委会或其他能与物业抗衡的帖子,目前的机制里,唯一靠谱的是业委会,所以我在此答非所问,正确引导业主对业委会的支持,换回话语权。绝大多数业委会举步维艰,业主先乱阵脚,开心的是谁?[捂脸][捂脸][捂脸]
业委会不经业主同意可以自作主张吗和不建议是同意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